阿坝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2-21来源:阿坝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浏览次数:595]
阿坝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2月20日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0号《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4.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 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5年,我中心将继续加强疾控体系、人才队伍、综合能力和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推动全州疾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卫生应急工作 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应急预案台账,组织专家对现有应急预案进一步更新完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准备,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传染病管理工作 狠抓重点传染病防控,有效降低全州传染病发病率。 继续开展新冠病毒感染、流感、禽流感、手足口病、炭疽和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工作,提高实验室的检测能力和水平,了解病原在人群和环境中的分布情况,掌握病原变异情况;及时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定期开展疫情分析、风险评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阻止疫情传播与扩散,有效降低全州传染病发病率。 持续提高全州传染病报告率,加大对传染病信息报告审核力度,每月通报各县(市)传染病系统报告质量情况,力争全州报告质量综合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三)免疫规划工作 1.继续维持无脊灰状态,规范其他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疫情处置。 2.按照《四川省AFP病例监测方案》《四川省麻疹监测方案》等,保证监测系统高质量运转,以州为单位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规范开展其他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的疫情处置。 3.持续开展免疫规划薄弱地区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预防接种工作指导,提高接种率,逐步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 4.加强基于信息系统电子接种个案统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免疫规划薄弱地区,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夯实常规免疫工作,持续提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各县(市)自查和省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抽样评估工作。 5.持续开展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提升。规范疫苗冷链管理,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提升个案质量,推广预防接种公众服务,通过系统动态开展个案身份证绑定率、18个8身份证占比情况、个案与“四川预防接种”微信公众号绑定率、重卡率、及时扫码录入率、儿童及成人网上预约情况、补种情况、未扫码情况的分析,发现问题,推进四川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异常个案的核实和清理工作,提高系统数据质量。 6.提早谋划,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加强与教育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关口前移,在学校招生通知中明确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提前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同时做好查漏补种疫苗需求计划,为后期疫苗补种争取足够的时间,以提高疫苗补种率,从而提高疫苗接种率。 7.做好AEFI监测处置工作。加强AEFI监测,分级做好严重AEFI病例调查诊断工作;开展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补偿工作,规范做好AEFI病例处置,避免出现重大舆情。 8.推进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县(市)开展接种单位规范化建设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预防接种门诊抽查复审工作,提高全州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整体质量,提升预防接种服务水平。 9.规范疫苗管理工作。规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全州疫苗使用,对疫苗短缺情况及时预警,确保免疫规划工作顺利实施。 (四)慢性病与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 1.全人群死因监测 2.肿瘤随访登记:要求所有医疗机构报告覆盖率100%; 3.心脑血管疾病监测 4.伤害监测:对辖区内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及时完成相关数据的收集、审核、上报工作。加强伤害监测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督导检查,推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儿童伤害监测。 5.深化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传播核心信息,提高我州居民对三减三健核心知识认识水平;紧密结合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促进县(区)等建设工作,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新创建健康支持性环境不少于3个;每年围绕一个健康宣传主题,结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全国高血压日等健康主题日,广泛传播健康和慢性病防控知识,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努力营造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舆论环境,每年至少开展4次健康教育与宣传活动;积极招募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并进行培训,通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向居民传递科学有效的健康信息,促进健康生活方式普及。 6.儿童口腔卫生和疾病干预综合防治项目。 在项目县(市)小学开展学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窝沟封闭)工作,对学校内满足窝沟封闭条件的学生进行窝沟封闭;在托幼机构开展学龄前儿童乳牙龋病综合防治(局部用氟)工作,对满足涂氟条件的儿童进行了局部用氟,完成局部用氟的目标任务。 7.提升健康素养水平 通过政策引导、资源配置、监测评估等推动各医疗机构参与健康素养提升工作,形成良好的健康教育氛围,广泛普及健康知识,坚持重点人群策略,把握健康素养薄弱方面,让健康知识与我州居民的生活情景相结合,提高健康知识的接受度,要求各县(市)每年居民健康素养提升2个百分点。 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扎实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慢性阻塞性肺肺部疾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1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成“云鹊医”在线学习任务。 (五)地方病防治 1.地方病防治 2025年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中心方案要求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大骨节病监测:继续开展病区村常规监测,对剩下6县开展儿童X线监测。开展大骨节病患者治疗、随访管理工作。 碘缺乏病监测:继续开展尿碘、盐碘、甲状腺肿监测;对黑水县开展重点人群监测。 地氟病监测:继续开展儿童氟斑牙检测,茶氟含量检测,茶水氟检测等监测工作。开展氟骨症患者治疗、随访管理工作。 克山病监测:继续在汶川、理县、茂县开展克山病病例搜索及慢性克山病随访管理。 砷中毒监测:继续在金川县八步里村开展临川检查及水砷监测。 2.包虫病防治 2025年将按照国家和省中心方案要求继续在全州开展包虫病防治监测工作。 加强包防办职能:明确包防办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其能够有效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包虫病防治工作。加强包防办的人员配备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效率。 优化经费使用:建立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并合理合规的有效使用。 加强传染源管理:加强对家畜的检疫和防疫工作,防止包虫病通过家畜传播给人类。畜牧部门强化犬只管理,加强驱虫、对犬科动物粪便粪进行无害化规范处理(焚烧或填埋),落实好“月月驱虫、犬犬投药”,着力控制中间及终末宿主;公安部门对家犬进行登记管理,对无主犬进行捕杀。利用“包虫病干预区”研究成果加大对野外犬科动物驱虫及粪便无害化处理工作,加强对牧民居住点灭鼠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组建包虫病防治知识宣讲团,分别进学校、进村入户、进寺庙进行包虫病防治宣传教育,做到重点流行区域全覆盖、无空白,全面增强各族群众防控意识。 3.黑热病防治 2025年我州将按照国家和省中心方案要求继续在汶川、九寨沟、茂县、黑水、理县开展黑热病监测工作。 4.鼠疫布病防治 2025年我州将按照国家和省中心方案要求继续在四个省级鼠疫监测点开展重点监测工作并在其余九县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同时开展全州鼠疫疫源地联合调查工作;继续在国家级布病监测点若尔盖县开展监测工作。 2025年地防所将按照国家和省中心要求开展地方病、鼠疫布病、包虫病等防治工作培训,计划全年至少完成6期培训。 (六)艾滋病防治 1.开展国家级哨点监测、监管场所筛查工作,指导各级医疗机构推进PITC工作。 2.加强综合干预,强化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管理。 3.强化宣传教育,抓好重点人群艾滋病宣传教育。开展防治宣传教育“五进”,提高人群的分险意识和主动检测的意愿。 4.切实建立健全艾滋病与性病丙肝防治整合工作机制,将疫情监测、综合干预、健康教育、扩大检测和预防母婴传播等防控措施同步部署,达到资源利用最优化、工作成效最大化。将性病防治与艾滋病、丙肝防治工作紧密结合,打造“多病同防”模式。 (七)结核病防治 1.强化定点医疗机构能力建设 指导全州13个定点医疗机构加快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实验室基本资质,在全面开展痰涂片、痰培养、分子生物学检测的基础上,力争2025年全面开展耐药检测。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实验室积极参加省级质控考核,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规范,严格落实菌阴诊断小组讨论机制和院内转诊推介制度,提高诊疗质量。促使定点医院进一步提高国家免费抗结核药品的使用率,更大程度便捷于民、服务于民。 2.持续开展中央补助项目工作 统筹用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在小金县实施重点人群筛查项目,持续在红原县、阿坝县壤塘县实施高疫情地区分类防控项目。按要求做好项目工作的质量控制,力争在结核病综合防治上取得新的成效。 3.加大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加强指导学校结核病防控的计划安排和工作落实,按要求做好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等工作,规范开展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对校园潜伏性感染者提高预防性治疗的比例,降低校园内发生结核病的风险。对僧侣、病原学阳性患者的密切接触者、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加大主动筛查力度,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加大融合深度和广度,同步推进重点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 4.推进“三位一体”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严格落实疾控中心统筹规划,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规范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能职责,在工作上形成步调一致、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确保普通结核病患者留得住,尽量不出县。做到患者确诊一人就能及时跟踪随访监测一人,严堵诊疗和随访管理中的漏洞,切实做好患者从确诊到完成治疗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5.协调推进结防人员配置 督促各县(市)疾控中心、定点医疗机构等部门严格落实《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结核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的通知》(川卫重传函[2022]2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配置上加大力度,明确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至少2名专职防控人员和1名专(兼)职检验人员,各县(市)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至少2名专(兼)职医生和1名专(兼)职检验人员。 6.强化耐药结核病防治力度 督促马尔康市按要求开展2025年度耐药监测点相关工作,做好沟通协调,推进监测点任务顺利完成。加大患者关怀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争取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积极呼吁相关部门对临床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纳入医保全额报销。给予留在辖区内就地治疗患者更多优惠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普通结核病患者留本地治疗的依从性,减少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流动范围,降低社会传播风险。 (八)公共卫生工作 1.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按照四川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要求继续开展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数据和总结分析报告。 2.食源性疾病监测:指导各县(市)监测医院、疾控中心做好食源性疾病的上报、审核工作;指导各县(市)疾控机构做好疑似聚集性病例分析研判,及时做好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各(县)市疾控机构做好食源性疾病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处置工作。 3.职业病卫生:按照四川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的要求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网络报告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提升各县(市)疾控机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能力;加强对辖区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指导和质量控制;加强职业病漏报调查、职业病随访、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素养调查、医用辐射防护监测、非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和放射性疾病监测等工作;积极申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确保2025年州中心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4.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按照四川省监测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及时审核上报监测数据,撰写分析报告。 5.生活饮用水工作:按照四川省项目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枯水期、丰水期生活饮用水监测、季度水监测、新型污染物监测、农饮工程卫生学评价等工作,做好监测数据审核、分析、统计及上报工作。积极推进德阿饮用水卫生监测联盟工作,进一步深化合作,加强交流。 (九)卫生检测检验工作 1.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监测检验、尿碘、盐碘、水碘、茶氟、尿氟、水氟、职业卫生、放射检测、新冠、流感、禽流感、手足口、麻风疹、诺如病毒、HIV、结核、炭疽、致病菌识别网等日常检测工作及实验室盲样考核。 2.完成职业卫生申报实验室项目的方法验证,确保2025年初职业卫生工作顺利申报。。 3.购买相应标准品、质控品做模拟实验维持“三乙”等级检测能力。 4.进行实验室改造,为今后创建“三级甲等”疾控做准备。 (十)健康教育工作 配合开展各类宣传日、宣传主题、巡诊义诊活动,做好相关资料收集、图片资料采集工作,做好重点疾病防病知识、知晓率调查工作。开展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督导指导工作。 (十一)麻风病防治工作 1.加强疫情监测及管理。已确诊病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管理,同时以传染病疫情上报;新(复)发病人,在确诊后一至两周内给予联合化疗,接受MDT及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完整、准确上报各种麻风病疫情监测资料和工作总结。 2.加强督导工作。督促各县加强对可疑患者的筛查,对发现可疑线索病例进行100%检查及诊断。对当年新发现病人的疫点县进行调查,调查率达90%以上。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0%以上。加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对麻风病的认知,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3.做好麻风病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及时上报及审核麻风病疫情监测的各项数据;加强各县对可疑患者的筛查,对发现可疑线索病例进行100%检查及诊断。 4.广泛开展宣传,加大培训力度。麻风病防治知识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的健康教育计划。 (十二)质量管理工作 1. 完成2024年度管理评审、2025年质量监督、质量控制等质量管理工作。 2.完成国家认监委下达的检验检测机构统计数据网络直报及2024年度工作报告。 3.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项目卫生标准查新备案工作。 4.完成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办理。 5.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一人一档”管理工作和关键岗人员培训学习。 6.完成中心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 7. 做好《阿坝州包虫病新发病例流行病学和影像学特征及其防控措施研究》州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 8.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人员到上级部门进修学习。 9.进一步规范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 10.指导松潘、黑水、金川、红原、若尔盖5县完成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证,指导马尔康、九寨沟2县创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1.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08万元。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861.36万元,比2024年收入预算减少242.23万元,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增加33.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5.5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86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1.3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86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7.97万元,占91.84%;项目支出233.39万元,占8.1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1.36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2.23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1.3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0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1.36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42.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3.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75.5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64万元,占11.38%;卫生健康支出2339.64万元,占81.77%;住房保障支出196.08万元,占6.8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和2080506)2025年预算数为325.6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2.卫生健康支出(2100401)2025年预算数为2339.6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疾控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的开支。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2210201)2025年预算数为196.0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7.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1.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1.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5.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62万元。 (一)未安排2025年因公出国(境),较2024年预算经费增长0万元。 (二)2025年公务接待费5.58万元。较2024年预算经费5.54万元,增加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增加,接待人次较2024年有所增加。 (三)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62万元。较2024年预算资金减少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使用成本较2024年降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无支出。较2024年预算经费无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4年年末固定资产总额:7244.3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3.39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阿坝州疾控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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